一、本次课题的申报情况
团市委联合市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宿州市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宿青联〔2016〕31号)及《2016-2017年度宿州市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申请书》。本次设立课题类型包括“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和“自筹资金课题”三大类。截止到申请书提交日期,合计收到42份课题申请书。
二、评审结果
经过课题评审办公室对申请书的格式审查、专家评审组初选打分以及会评现场投票三个阶段,专家评审组评出了本次研究课题予以支持的课题项目,其中重点资助课题5项、一般资助课题10项、自筹资金课题15项,现将最终通过评审获得资助的课题名称公布如下:
2016——2017年度宿州市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 | ||||
序号 | 类型 | 课题名称 | 主持人 | 单位 |
1 | 重 点 资 助 | 少先队活动课与其他学科的有效整合研究 | 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 | 张二冷 |
2 | 少年儿童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研究 | 泗县草庙中心学校 | 魏梅、许丽梅 | |
3 | 依托雪枫文化培育少先队员红色素养研究 | 宿州市雪枫小学 | 马云 | |
4 | 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少先队活动课的实践研究 | 共青团灵璧县委员会 | 方少杰 | |
5 | 少先队员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研究 | 灵璧县灵城中心校 | 张娟 | |
6 | 一 般 资 助 | 少先队员文明行为教育存在的问题解决策略研究 | 砀山县实验小学 | 毛会彬 |
7 | 团体心理辅导在少先队活动中的应用研究 | 少先队砀山县工作委员会 | 曹慧君 | |
8 | 农村中学生学习心理辅导研究 | 萧县郝洼初级中学 | 周瑾 | |
9 | 农村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 | 萧县杨楼镇耿庄小学 | 韩士政 | |
10 | 少先队活动少年化 | 萧县孙圩子中心小学 | 张延延 | |
11 | 开发教育资源进行农村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研究 | 萧县帽山初级中学 | 徐敬德 | |
12 | 农村留守儿童特点和成长需求的研究 | 萧县青龙镇中心小学 | 徐杨 | |
13 | 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与少先队教育研究 | 灵璧县灵城东关小学 | 戚晓彬 | |
14 | 智能手机时代下青少年的家庭教育问题及对策 | 灵璧一中 | 井恒印 | |
15 | 农村小学少先队开展社团活动模式的探讨与研究 | 灵璧县杨疃中心学校 | 梁晓波 | |
16 | 自 筹 资 金 | 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研究 | 萧县杨楼镇中心小学 | 赵美丽 |
17 | 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少先队活动案例 | 埇桥区朱仙庄镇二铺小学 | 李平 | |
18 | 2016秋季秸秆禁烧少先队活动案例 | 埇桥区解集乡前杨小学 | 王程 | |
19 | 如何在班级内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少先队教育的研究 | 泗县草沟镇中心学校 | 唐淑敏 | |
20 | 少年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再研究 | 灵璧县大路中心学校 | 张抗战 | |
21 | 留守儿童生活现状调查研究 | 灵璧县黄湾中心小学 | 陈亚军 | |
22 | 让队员在活动中快乐成长 | 灵璧县实验小学 | 张艳萍 | |
23 | 如何通过少先队活动发挥少先队员的主体性 | 灵璧县尤集中心学校 | 尤文 | |
24 | 少先队组织教育与学生积极品质研究 | 泗县第一中学 | 邱振良 | |
25 | 少年儿童经典诵读新思考实验研究 | 泗县雪枫小学 | 赵云、吴琳琳 | |
26 | 红领巾团队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多元化结合的实践研究 | 泗县草沟镇中心学校 | 丁坤 | |
27 | 少先队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 | 泗县思源实验学校 | 樊荣、孙奎 | |
28 | 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的群体特点和成长需求的研究 | 泗县山头镇中心学校 | 顾飞 | |
29 | 探讨经典国学在少年儿童中传播的积极意义 | 泗县墩集镇中心学校 | 苏强 | |
30 | 少年儿童玩的研究 | 泗县大杨中心学校 | 孟欣 |
三、课题结项及奖励
(一)课题立项后,主办方将对重点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进行中期核查,定期通报项目执行情况;对一般课题的进度检查,可委托相关县区团组织、教体局、少工委实施。
(二)凡立项课题,需在1年内结项,课题主持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推迟结项时间。如确有必要,须向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的课题,可将发表论文及期刊的原件、复印件报送至课题评审办公室,评审合格可通过结项、评奖。
(四)凡申请课题结项,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均不少于3000字),专家评审通过后,经市教体局、团市委审定予以结项,并颁发证书;重点资助课题结项奖励3000元,一般资助课题结项奖励2000元。
(五)凡结项通过的课题主持人将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中可以被优先考虑。
四、其他事项
本次评审结果公示期五个工作日(9月22日-28日),如您发现上述课题存在问题或对本次评审存在疑问,需要了解评审细节和评审过程相关材料,请在公示期内到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1027室查询。
联 系 人:刘媛媛
联系电话:0557-3038332
电子邮件:493546345@qq.com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市政府大楼1027室(邮编234000)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