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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7-11-15 15:03:10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县(区)团委、教体局,市直团工委,市开发区团工委、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团工委、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工委:

现将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7116

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团中央、教育部《中学生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对标《安徽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宿州市中学共青团实际,制定本细则。细则中所提中学指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学生包括普通中学学生和中职学校学生。

一、改革优化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1.改革加强团教协作

1)建立市教育团工委,接受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双重领导,作为团市委的派驻机构,统筹指导全市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市教育团工委设书记1人,一般由市委教育工委提出建议人选,由团市委确定人选。市教育团工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县(区)级教育团工委设置参照市级执行。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区)团委、教体局

工作进度:2018年底前所有县区均成立教育团工委并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建立团干部挂职机制。团市委学少部至少配备1名专职干部,县(区)级团委要有专人负责区域内学校共青团工作。团市委与市教体局建立学校团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市属高校、中学团委书记原则上轮流到团市委学少部挂职锻炼,挂职任期为6个月,主要协助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县(区)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各县(区)团委、教体局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人员配备到位,建立团干部挂职锻炼机制。

建立常态化的团教沟通协调机制。市教体局党委、团市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市教育团工委工作汇报,研究团教协作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不定期联系机制,就团教协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沟通协商。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

工作进度:2017年底前完成。

市、县(区)两级团委要建立中学共青团属地化管理联系制度,推动中学团组织积极参与区域化团建,依托青年之家等团属阵地,整合各方资源,拓展工作平台。中职学校团组织的隶属关系原则上参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团的日常工作和活动有机融入所在地的中学共青团工作格局中。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各县(区)团委,各中学

工作进度:2017年底前,市、县要逐级形成工作机制,2018年起全面实施。

建立并发挥好全市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学校等多类型中学共青团工作联席会的作用,各县(区)团委可根据需要自主成立区域性中学共青团工作交流协同组织。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逐级形成工作方案,后续长期坚持。

6)深化实施高校对口中学团建促进行动,发挥高校团组织的人力、智力等优势,在基础团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帮困助学、志愿服务等方面,为中学团组织提供有力支持,形成结对方案。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

工作进度:参照省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2-3年取得实效。

2.完善团学组织制度

7)明确团代会、学代会和团学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参与学校治理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中学团学组织格局。确立共青团在各类学生组织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改进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管理,推动学联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确保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学校团委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社团的归口管理职责,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8年团市委、各县(区)团委负责指导辖区内各中学团委制定具体的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

8)严格规范执行校级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原则上每3年召开一次,并按照工作程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争取支持和指导。增强代表广泛性,提高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代表比例,扩大学校团代会代表的参与渠道,推进提案制及大会发言制度。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执行,在最近一次团代会召开时调整到位,并长期坚持。

3.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

9)明确并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团组织工作以团前教育、发展团员、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普遍规范举行初中少先队建队仪式。做好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衔接,改进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推优入团应体现班级中队全体队员的意见。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少先队员,可以在其年满13周岁不满14周岁时发展入团,在年满14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中学少先队大队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开始各中学团委按照工作要求执行,并长期坚持。

10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少工委,各县(区)团委,全市各初中学校团委、少先队大队

工作进度:2017年底落实到位。

4.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师生制度

11)制度化开展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学生团支部和青年学生活动,市、县级团委(含教育团工委)的专职团干部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到中学驻校蹲班,并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青年教师和学生。

责任单位: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

工作进度: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统一部署开展,并长期坚持。

12)各中学教师团干部每年至少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具体指导团支部建设。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13)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活动众创众筹众评制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机制和渠道,使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更多地参与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开展、评价全过程。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先进性建设

5.严格发展团员制度

14)制定团员发展规划,强化县域统筹,用3年左右时间将全市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

责任单位: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各县(区)团委

工作进度:团市委组织联络部负责制定全市团员发展规划,各县(区)团委负责抓好落实。2017年、2018年分别实现相关要求。

15)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坚持团员发展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严格规范,做到入团仪式九环节庄严神圣。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新团员接收必须经过团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11月底前,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负责指导各中学团委制定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

6.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16)大力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增强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作为团员的光荣感。规范和加强庄严神圣、贴近学生特点的入团仪式教育,充分运用学习培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伴分享等方式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团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天或者8学时。创新三会两制一课方式和载体,严格团内组织生活,特别要把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结合起来。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建立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

17)完善和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建立团员登记表制度,借助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格化,建设中学共青团的信息数据库。严肃团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对违反团章规定的团员依章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

工作进度: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推进工作落实。

7.创新基层组织建设

18)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统筹团支部、班委会职位设置,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促进以团支部为核心的班团集体建设。坚持团内民主,实行班级团支部定期换届和直接选举。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指导辖区内各中学团委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19)普遍设立青年教职工团总支或团支部,在中学团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联系服务引导。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推进落实。

20)推进社团建团,探索适应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和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的新型团建实践,做到工作和活动覆盖全体学生、组织富有活力。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启动建设,逐步推进。

8.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21)大力选树优秀学生团员、学生团干部和优秀中学中职团组织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以及科技创新、志愿公益等活动。充分发挥团员在学生中的模范作用和对学生的凝聚作用。

责任单位: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按照团市委统一部署,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三、改革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

9.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

2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14岁集体生日”“18岁成人仪式等活动内涵,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增强成长动力。

责任单位:团市委宣传权益部,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团市委逐级开展示范性活动,并指导各中学团委普遍开展。

23)遵循中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研究各类中学以及不同年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注重与小学、大学的有机衔接,统筹组织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团市委宣传权益部,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按照统一部署,各地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落实。

24)普遍建立中学生团校和业余党校,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功能。大力创新团课教育,规范设置目标,科学设计内容。

责任单位: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市、县级团委指导辖区内各中学团委建立并完善相关机制,并长期坚持。

25)融合线上线下载体,用青少年喜闻乐见、健康时尚的表现形式和语言体系,运用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阵地集群,研发和推广面向中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引领优秀内容产品,推动宣传教育内容大众化、具象化、产品化。

责任单位:团市委宣传权益部,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各地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落实。

10.建立健全以志愿服务及社团活动为核心的实践育人制度

26)以深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契机,将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中学共青团的基本职责和重要工作牵引载体,建立健全教育部门协调指导、共青团组织归口负责、综合素质评价驱动、团员学生自愿参与的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各县(区)团委、教体局

工作进度: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

27)推动中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正向激励化开展,推动全体中学生团员和新入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推动条件具备的支部建立志愿服务队,设立志愿服务委员。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28)推动各地、各中学配置志愿服务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各县(区)团委、教体局,全市各中学

工作进度:市、县级团委负责督导辖区内各中学执行。

29)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促进社团活动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8年市、县级团委负责指导辖区内各中学团委研究具体实施办法。

11.建立健全中学生困难帮扶和权益维护机制

30)经常性为经济困难、学业困难、人际沟通困难、心理问题、上进心不足等困难中学生群体提供帮助,精准性针对留守学生、毕业未就业中职学生等群体开展重点帮扶。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团市委宣传权益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逐级形成制度机制和具体工作方案,并长期坚持。

31)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援助平台、开展心理辅导等方式,积极参与预防校园暴力、抵制校园欺凌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各县(区)团委、教体局,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逐级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32)充分发挥团代会、学代会、学生会在校园民主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集中反映学生意愿和代表学生利益的基本功能。在中学团组织中普遍设立权益委员,在学生会组织中普遍成立负责学生权益的部门。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33)逐步建立市县级团委对本区域内中学典型性权益维护工作下管一级机制。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团市委宣传权益部,各县(区)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逐级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12.建立健全扁平化、项目化、信息化运行机制

34)倡导扁平化工作模式,明确从省、市、县到学校、班级等中学共青团各级组织的核心任务及重点工作,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完善各级组织间的信息发布、交流、反馈机制和互动、联动机制,形成线上线下深化融合的工作机制和格局。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着力打造网上共青团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团市委宣传权益部,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各县(区)团委,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逐级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35)推进中学团学活动的项目化管理和课程化实践。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改革完善中学团干部制度

13.完善团干部选配使用机制

36)完善中学团干部队伍专兼配备机制,力争3年内实现团委书记岗位专设,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从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且担任过班主任的优秀教师中选拔学校团委(总支)书记。中学中职团委(总支)书记、副书记以及小学、幼教等其他单位的教工团支部书记任免时,应征求所属教体局团委的意见。学校团委(总支)书记任期内因工作调动出现空缺时,应在3个月内配齐。团的工作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委干部可适当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教师团干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各县(区)团委、教体局,全市各中学

工作进度:2018年市、县级团委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指导辖区内各中学执行,3年内基本落实。

37)普遍建立青年教师和学生兼职团干部制度,每所中学应分别选任至少1名青年教师和1名学生担任兼职团委副书记。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落实。

14.优化团干部发展机制

38)关心专职团干部的使用和培养,其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通过纳入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聘、融入中学现有专业科目职称评聘、单独设立团干部职称评聘等方式,打通职业发展路径。完善市、县级分级中学团干部和团教工委干部培训制度。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计入学时。专任团干部获得的共青团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与教育行政部门同等待遇。专任团干部任职不唯年龄,对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团干部,应列入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序列,探索职务晋升、转岗任职、挂职锻炼以及交流培养等方面的机制渠道。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各县(区)教体局,全市各中学

工作进度: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

39)推进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学科研究,切实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推动建立各级中学名团干工作室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

工作进度: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各地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落实。

40)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力度,其开展共青团工作的表现应记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档案,为学生团干部发展提供必要支持,着力强化学生团干部的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求。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五、强化有关保障机制

15.加强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

4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共青团工作,将中学团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把团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教育抓手和年度考核内容,团建工作占比不低于10%。凡是团建不合格,考核不能评优。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各县(区)教体局、团委,全市各中学

工作进度:2018年市、县级团委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指导辖区内各中学执行。

42)各学校应明确1名校级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校党政班子每年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2次以上。学校团委书记为中共党员的,应作为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选。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

43)严格落实学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规定。落实中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师生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职责。

责任单位:团市委学少部,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各县(区)团委,全市各中学团委

工作进度:2017年深化实施,长期坚持。

16.优化资源保障机制

44)各中学须规范设置团委,支持团委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学校团委与德育部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的机制,团委书记应出席或列席学校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可根据实际兼任德育部门副职,推行班主任、青年教师兼任班级团支部指导员制度。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开始实施,市、县级团委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指导辖区内各中学执行。

45)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考虑团组织对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有关内容评价的任务职责。将中学团的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中,推动团的活动和学校相关专题教育活动的综合实施。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各县(区)团委、教体局,全市各中学

工作进度:2018年市、县级团委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指导辖区内各中学执行。

46)中学所收缴团费除上缴上级团组织部分外,应全部用于学校团的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学校应将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并在活动场所、设备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探索在中学中职学校中建立共青团活动室,重点提升普通团员的使用率。

责任单位:全市各中学

工作进度:2017年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