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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启动啦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9-04-12 00:00:00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为切实发挥团组织服务青年的纽带作用,更好地带领全市青年创业、创新、创优,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助力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宿州团市委2019年度“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已全面启动

申报范围:

贴息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贷款额度为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对确定扶持的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由贴息资金对其进行贴息。

申请贴息资金的贷款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是上年度(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还清本息的,贷款贴息周期为一年,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按一年期计算贴息,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贷款实际时间计算贴息,项目单位或个人享受贴息资金支持不得连续超过3年。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其它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得再申请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贴息资金。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宿州市自然人或注册地址在宿州市范围内的法人单位(企业、合作社或协会等)的法定代表人;

(二)申请的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截止日期为申请贴息当年的1月1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三)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

(四)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场地租用合同;

(五)申请者信用观念较强,银行诚信记录良好;

(六)确保持续经营。

贴息资金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团县委提出贷款贴息项目的书面申请,并附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贴息资金书面申请审批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银行的贷款合同复印件、进账单及还款付息凭证原件,所在地人民银行支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要与原件认真比对,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联系方式:

砀山县:曹慧君 0557—8095289 

县:孙长康 0557—2203255 

埇桥区:孔淼 0557—3022163 

灵璧县:井恒印 0557—6161889 

县:张磊 0557—701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