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市委下发明电,安排部署2013年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发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严格程序。
在工作中重点强调,要迅速落实发放,贴息资金的拨付和兑付,必须按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操作,采取由金融机构代发存折形式,由各团县区委集中、统一、公开发放,且必须由本人领取。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抓住贴息资金发放的契机,通过组织举办发放仪式、媒体专题报道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创业青年宣传有关政策,让党的好政策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支持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青年创业贷款工作深入开展,让广大青年实实在在得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