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为进一步扩大实习成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团市委继续面向有意愿、有需求的企业和单位开展暑期、秋季实习岗位征集。
一、实习时间
暑期实习(7-8月)
秋季实习(9-12月)
实习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可延长实习时间。暑期实习为一个月的全天实习,秋季实习要求每周到岗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实习类型
政务实习、企业实习
三、面向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媒体集团、民营企业等。
四、实习对象
实习学生由学生自主报名、高校审核选拔,团市委会同实习有关单位根据实习岗位的需求要求,择优审核选定。其中:
1.暑期实习主要面向省内外高校在校大学生;
2.秋季实习主要面向在宿高校在校大学生(部分条件具备的非在宿高校在校大学生也可报名)。
3.结合港澳台大学生实习计划,部分岗位可定向面向港澳台大学生;
4.以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综合素质的二、三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实习学生将参与实习单位有关业务实践和集体活动,了解部门工作运转情况,感受职工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接收实习学生的单位可自行探索、设计富有特色的交流分享方式,组织实习学生与领导干部、单位青年开展互动交流等活动。
五、基本要求
1.岗位征集。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愿提供实习岗位并接收实习学生。实习岗位工作地点一般在宿州市(含四县一区),且为非涉密岗位,宜为接触业务多、工作任务重、锻炼成长快的工作岗位。结合港澳台大学生实习计划,如有意愿接收港澳台大学生,请单独注明。各实习单位团委需安排1名工作联络员,于2025年5月9日12:00前完成征集岗位需求在线填报,审核通过后可加入计划。
2.人岗匹配。根据岗位募集情况、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的有关要求,团市委面向全市高校团委发布工作指引。相关高校团委选拔本校合适学生。团市委统一将实习学生名单反馈至实习单位,各实习单位确定本单位实习学生。
3.开展实习。各实习单位召开实习学生见面会,对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强调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帮助实习学生熟悉岗位职责、尽快转变角色。实习期间,组织实习学生至少参加一次本单位或部门的团组织活动,在与本单位党员干部的互动交流中增强对实习学生的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
4.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各实习单位为表现合格学生开具实习鉴定。
六、其他事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实习单位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实习岗位,明确工作责任,把培养政治意识、政治能力放在首位,帮助实习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加强服务保障。各实习单位团委要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指导和帮助,为实习学生出入办公场所、工作日就餐等提供必要支持,加强学生个人人身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一定实习补助,原则上需提供人身意外险。
3.加强宣传交流。团市委将在“宿州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各实习单位可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及时宣传展示实习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