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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6-02-18 09:03:00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公 示 结 果 证 明

 

共青团安徽省委组织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办法和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16年2月18日至20日,在我单位公示栏进行书面公示3天,同时在宿州共青团的网站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特此证明。

 

 

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党委

            2016年 2 18

 

 

 

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无网站,请在推报单位(团市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在本公示结果证明上注明,团市委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