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结 果 证 明
共青团安徽省委组织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办法和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16年2月18日至20日,在我单位公示栏进行书面公示3天,同时在宿州共青团的网站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特此证明。
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党委
2016年 2 月18日
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无网站,请在推报单位(团市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在本公示结果证明上注明,团市委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