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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激扬宿州情”宿州市青少年书画大赛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5-07-30 18:02:22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宿青联〔2015〕28号

  

各团县(区)委、市直团工委、市开发团工委、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团工委,各县(区)青年书画家协会: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提振民族精气神,团市委、市少工委、市青年书画家协会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2015年“激扬宿州情”宿州市青少年书画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参赛作品要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题,展示我市青少年铭记历史、勿忘国耻、开创未来、圆梦中华的爱国主义情怀。

  二、参赛范围

  全市爱好书法、绘画的青少年,在校中小学生均可参赛。

  三、作品类别

  1.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分书法类和美术类两种。

  书法类包括毛笔、硬笔、篆刻;

  美术类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漫画、素描等。

  2.作品规格:

  参赛作品不超过4尺(8平方尺),一律为竖幅。

  四、时间安排

  1.报送阶段: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

  2.评审阶段:2015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3.展览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五、参评办法

  团市委、市少工委、市青年书画家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书画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集中评审。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分设青年组(15-40周岁)、少年组(6-14周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评审结束后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大赛结束后将统一组织获奖作品进行展览。

  六、有关要求

  1.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由他人代为创作,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如有以上情况将向社会通告并取消其参选资格,并由其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参赛作品均不要装裱,活动结束后不再退回,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电话。参赛作品按属地分类由各地各单位组织集中报送并填写“汇总表”。

  3.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切实把优秀书画作品推荐上来,书法和美术类作品分别不少于50幅(开发区和宿马分别不少于20幅);要发挥优势,加强宣传,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扩大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4.报送地址:共青团宿州市委宣传权益部(宿州市政务新区主楼1044室);联系人:张雨雁;联系电话:0557—3022559;邮箱:609861362@qq.com。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少先队宿州市工作委员会

  宿州市青年书画家协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