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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奉献青春力量共建美好家园”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5-09-21 11:50:18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团县(区)委、市直团工委、市开发区团工委、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团工委: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以下简称秸秆综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我市青年志愿者在秸秆综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奉献青春力量共建美好家园”秸秆综禁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奉献青春力量 共建美好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23日—11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条幅、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特别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综禁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户积极宣传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相关知识,大力宣传秸秆综禁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农民安全和环保意识。

  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全市农村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保护环境、秸秆综禁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特别是广大少先队员和团员争当秸秆综禁工作的宣传员、保护环境的监督员、破坏环境的劝导员,并通过他们向家长发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倡议书》,切实增强家长的环保意识,促进秸秆综禁工作。

  三是开展巡逻防护志愿行动。各县(区)团委要统筹指导乡镇团委及时成立一支巡逻防护志愿突击队,积极配合乡镇开展巡查灭火救火行动,对秸秆焚烧,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

  四是开展志愿帮扶行动。各地要广泛发动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组建抢收抢种志愿服务队,帮助缺乏劳动力的低保、孤残和留守儿童家庭抢收抢种,义务帮助他们及时转运秸秆。

  五是开展助收慰问志愿行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为忙碌的农机手、农民朋友和基层干部送去矿泉水、方便面、火腿肠、毛巾等物品,助力秸秆综禁工作。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本次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扩大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影响力,团结带领广大青少年为建设美好宿州贡献青春力量。

  2.精心组织、切实开展。要本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长期坚持”的原则,充分调研掌握基层需求,大力实施秸秆综禁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

  3.广泛宣传、认真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秸秆综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于每周五下班前上报一次工作报表。要于活动开展中期,将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事迹材料和3张个人秸秆综禁工作照片报至团市委,每个县区推报不少于10人,宿马现代产业园区不少于5人,团市委将在秸秆综禁工作中后期选树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各地各单位请于活动结束3天内,及时将工作总结报至团市委宣传权益部邮箱(609861362@qq.com)。

  联系人:张雨雁;联系电话:3022559。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