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构成表
单位 名称 | 下设部 室名称 | 主要职责 | 备 注 |
共青团 宿州市 委员会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办理、文档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会议活动和团市委机关日常事务的承办协调;负责团市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经费、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做好全市共青团信息调研工作,编辑全市团内信息刊物,管理维护宿州共青团网站;指导全市共青团系统办公室工作;负责团市委与市直有关单位的联系,完成书记交办的事宜。 | |
城乡青年工作部 | 研究、联系、指导全市城市范围内社区、行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开展面向全市城市青年的思想教育、就业创业、文明素质培养、职业技能提高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范围内先进青年人物、先进青年集体的评选、管理、宣传等工作;指导城市范围内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研究、联系、指导县城范围内农村、国有农场和乡镇企业团的工作;指导组织县域青年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工作,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指导县域范围内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青年社团建设;针对青年企业家和返乡青年农民工等青年群体,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 ||
组织联络部 |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共青团组织工作、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团干培训、团员发展、团员教育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等工作;协助党组织管理县级团委领导班子;协助管理在宿的团省委委员、候补委员。 具体负责市青联的日常工作,组织对市青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决议工作计划的实施;举荐和宣传优秀青年人才,为各类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负责联系青联委员,举办各类青联界别活动,发挥青联委员作用;做好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宗教界和港澳台同胞等方面青年团结工作,密切联系有关部门及其他群众团体,主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做好青年统战工作;开展青年对外交流和青年外事工作。 | ||
学少部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了解掌握青少年学生思想动态,制定有关政策;研究、指导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学团的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础建设,负责中学生团校建设;实施团队一体化分层教育计划,开展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勤工俭学和评优表彰等各类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负责少先队宿州市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执行市少工委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研究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少先队工作干部的管理和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培训、表彰;指导少先队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各种有益于少年儿童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 | ||
宣传权益部 | 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学习、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开展形势教育;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总结推广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典型经验;选树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指导全市青少年宫的管理、青少年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和团组织的文化活动;负责全市青年志愿者工作,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市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培训青年志愿者,开展与外地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负责青少年法制教育,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做好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建设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
二、2018年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宿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负责全市团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切实加强团干部的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团员的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三)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意见的制定,协助各县区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四)深入开展青少年工作的调查研究,针对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方式变化,探索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形式和工作理论,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发展青年文化事业;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努力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帮助和指导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和爱心助学活动,为构建和谐宿州做贡献;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六)帮助青年就业创业,以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青年技能培训、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举行第三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工作为抓手,从资金扶持、信息提供、技术培训等方面入手,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培养新型青年农民,帮助农村青年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树立青年标兵,开展优秀青年集体创建、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着力提高各行各业青年生产技能;引导青年积极有序地参与基层民主建设。
(八)做好青年统战和外事工作,密切联络有关部门、其它青年组织和广大青年,了解各族各界、各行各业青年思想,有效合理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代表好、实现好和维护好青年的合法权益,团结带领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宿州经济社会建设。
(九)指导青年社团和青年自组织工作。
(十)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十一)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加强少先队建设,指导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好市少工委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部门概况
团市委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行政单位。有内设机构5个及市直团工委,编制为11人,目前在职1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团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团市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66.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团市委2018年收入预算16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99万元、项目收入60.00万元、上年结余0元。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团市委2018年支出预算16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9万元,占64.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0万元,占35.9%。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团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6.99万元。收入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99万元、上年结余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39.82万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万元,占6.6;医疗卫生支出4.23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7.93万元,占4.7%;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团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9.82万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万元,占6.6;医疗卫生支出4.23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7.93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支出139.82万元,比2017年增加5.52万元,增长4.1%。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支出10.78万元,比2017年减少万元,减少38.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支出4.23万元,比2017年减少0.66万元,减少13.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支出7.93万元,比2017年减少1.26万元,减少1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团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团市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万元,减少42.3%,减少原因是委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更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相关要求,确保团市委机关风清气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万元,减少原因是委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更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等相关规定,确保团市委机关风清气正。
(三)公车运行费支出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用于日常公务、调研走访等。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压缩公车运行,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保证公车运行费只减不增。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
我单位暂无其他未阐述重要事项需要说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团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
1. 团市委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团市委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团市委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团市委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团市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团市委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团市委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团市委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团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