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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宿州市委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清理规范表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8-06-11 11:06:31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团宿州市委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清理规范表
填表单位: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填表日期:2018年05月31日
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申报材料总汇该申报材料必要性依据

申报材料料提供单位(人)

处理意见及理由备注
1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助学行动填写宿州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申请资助表;1.团省委、省文明办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徽希望工程2016“爱心圆梦大学”助学行动的通知》(皖青联[2016]34号)文件要求 “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徽希望工程2016“爱心圆梦大学”助学行动。”
2.团宿州市委、宿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宿州希望工程2016“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的通知》(宿青联〔2016〕25号)文件要求“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宿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助学行动。”
申请人同意保留
2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1.贴息资金书面申请审批表;1.安徽省财政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的《安徽省皖北的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行[2016]906号)文件中第二条规定,“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皖北六市五县(包括:淮北市、亳州市、阜阳市、宿州市、蚌埠市、淮南市)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的资金。”
2.《关于下拨2016年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的通知》(宿青联〔2016〕30号)按照团省委、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16年青年创业贴息项目资金额度为30万以下(含30万),青年创业贴息项目由县级团委、财政局初审后报团市委。由团市委会同市财政局、银行部门审核并报团省委、省财政厅备案。
申请人同意保留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同意保留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局同意保留
4.经办银行的贷款合同复印件、进账单及还款付息凭证原件;银行同意保留
5.所在地人民银行支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银行同意保留
3“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团中央印发的《关于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意见》(中青发[2006]49号)文件要求“以服务青少年的成长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争取党政机关支持、整合共享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为基础,以现有的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和信息技术为依托,广泛建立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实现青少年需求与社会服务资源供给的有效对接,促进服务青少年和青少年接受服务的便利化,使之成为共青团组织直接面向和服务青少年的综合性窗口和平台。”同意保留
4“兴皖富民”大学生村官创业贴息《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兴皖富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青联〔2013〕37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兴皖富民专项资金是指专项用于鼓励和支持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财政贴息资金.第三条: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兴皖富民专项资金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团省委三家单位共同管理,团省委牵头实施。同意保留(备注:此类工作目前已停止开展。)
备注:1.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的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所列名称填写,涉及子项的填写子项名称;2.申报材料应逐项填写,名称应参照上级命名予以规范;申报材料中含有表2所列证明事项的,重复梳理;3.必要性依据应填写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的名称文号、具体条款及内容;4.源头制作单位应详细填写,如:申请人本人,该公司,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该公司委托的公正处;5.处理意见填写保留、取消。取消的要填写原因,如:无法定依据、上级部门已公布《***》予以取消、内部征询或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相关信息、**法定证件可以证明、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供相关协议等。6.本表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szsqdzdjs@163.com。7.需用EXCEL制作本表。
主要负责人:陈莉                          联系人:张灿                 联系电话:303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