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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创园全民行”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5-08-03 16:20:09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为加快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充分调动社会各个层面参与创园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月至6月,在宿州市主城区开展“创园全民行”系列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筑牢群众基础,激发全民参与创园的激情与活力,营造全民创园的浓厚氛围;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凸显宿州特色全民创园品牌效应,为顺利推进创园工作创造条件,扩大社会影响;培养“植绿、爱绿、护绿、养绿”先行意识,树立“园林让生活更美好” 自觉理念,为建设大美宿州提供精神支撑和机制保障。

  二、活动内容、参与主体与形式

  (一)创园进校园

  1.活动主体

  主城区范围内的各幼儿园、小学、中学、大、中专院校。

  2.活动内容与形式

  (1)在幼儿园,组织开展以“创园”为主题的创意绘画比赛,评选出部分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并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展出。(责任单位:市、区教育局)

  (2)在小学,充分利用“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宿州”活动平台,印制创园宣传册(单)分发至主城区各小学生手中并呼吁家长签名,普及创园知识;开展“我为小树找个家”活动,动员学生家庭参与践行“植绿、爱绿、护绿、养绿”活动,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评选“示范家庭”;开展以“创园”为主题的黑板报和专题班会评选活动等,并实施奖励。(责任单位:市、区教育局)

  (3)在中学,组织开展以“创园”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等,评选优秀作品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区教育局)

  (4)在大、中专院校,鼓励各院系、各专业、各社团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以“园林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系列比赛、实践活动。一是走上街头,发问卷、做调研,统计全市缺绿、毁绿的地点、行为,供创园指挥部参考;二是积极参与创园logo设计、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征集比赛,开展创园Flash、漫画、宣传画设计大赛,被市创园指挥部采用的优秀作品予以重点奖励;三是开展大、中专院校 “创园”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四是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走出校门,开展“系列创园”知识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创园”知识。对各院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酌情颁发各类奖项。(责任单位:共青团宿州市委)

  (二)创园进机关

  1.活动主体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2.活动内容与形式

  (1)结合全市单位庭院绿化活动,推进庭院绿化工作,评选优秀单位庭院。(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2)组织开展“绿满宿城”义务植树及认养活动,如红领巾林、共青团林、巾帼林、志愿者林等。(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林业局)

  (3)结合市春季运动会,由市体育局组织,赞助商出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冠名友谊对抗赛(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运动),取得决赛前三名的组织将所获奖金捐至创园账户,作为购置树苗、草种资金。树木成活后,以决胜组织所在单位名称命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在市政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部门)等大厅设置“创园”宣传板。内容可为“创园”小常识、“创园”趣味画等。(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5)组织宿州大中院校学生、各类志愿者开展“公共自行车创园公益行”,以印有“创园”标志公共自行车为交通工具,进行流动的创园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共青团宿州市委)

  (6)开办“创园大讲堂”,组织创园工作相关专业人员普及创园知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

  (三)创园进社区

  1.活动主体

  各街道社区。

  2.活动内容与形式

  (1)开展“你植树我奖励”活动,对在房前屋后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的居民,由社区统一登记造册。至2015年6月30日止,参与活动居民根据植株成活情况,附前后对比照片报送社区,所在街道根据社区意见统一收集上报创园林指挥部,指挥部根据栽植成效以奖代补。(责任单位:埇桥区政府)

  (2)组织成立“夕阳红创园队”,由各街道(社区)组织辖区内热情、负责、有正能量的老年人成立义务护绿志愿者队伍,佩戴创园logo袖章,对社区内的损绿、毁绿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发现并报送所在街道(社区)的见缝插绿场地。评选热心护绿爱绿老人,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埇桥区政府)

  (3)开展评选“园林式小区”活动,市创园办会同房管局根据各小区的绿地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创园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选出“园林式小区”,予以通报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四)创园进工厂(场)

  1.活动主体

  全市范围内的工厂、企业、商场等。

  2.活动内容与形式

  (1)开展“创园在XX(工厂、企业、商场的名字)”活动,积极倡导工厂、企业、商场美化、绿化所属厂区、庭院。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创园知识竞赛等系列“创园”主题活动,评出先进单位并挂牌表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企业工委)

  (2)房地产企业印制宣传物品时(如抽纸、扑克牌、手提袋、纸杯等),将创园标语、创园logo印在宣传物上。(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3)全市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向所属各营运车辆发放创园宣传招贴,要求司机按规定张贴;公交车报站系统在报站名前增加创园宣传语;公交车内视频广告,定时播放创园宣传系列作品;公交停靠站广告栏,设置一定数量的创园宣传画。(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五)创园进公园(广场)

  1.活动主体

  全市范围内各广场、公园。

  2.活动内容与形式

  (1)在各广场、公园醒目位置设立印有“宿州创园”二维码的宣传标牌,与市民双向互动。开展扫描有奖活动,市民成功扫描、关注平台后,可在广场、公园指定位置,领取环保购物布袋、扑克牌,纸杯。(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举办大型户外“创园”绘画大赛。2015年3、4月份,在广场、公园(中心文化广场、三角洲公园)举行大型户外“创园”绘画大赛,提供绘画工具,邀请市民(主要以小学生及其家庭、各大中专院校美术系学生为主)参与,共同作画。评选出优秀作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活动现场影像资料作为创园宣传及后期迎检资料使用。(责任单位:共青团宿州市委、市教育局、市城管局)

  (3)开展“美化我庭院”送草种、送树苗活动。购买一定数量的草种、树苗,结合创园知识问答,在各公园、广场向市民免费赠送优质草种、树苗。(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在公园(广场)组织开展“创园大家唱”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

  (5)在公园(广场)组织开展“创园知识小问答”竞猜及灯谜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六)创园进社团

  1.活动主体

  宿州市各类协会、民间组织。

  2.活动内容与形式

  (1)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开展楹联赠送活动,同时配合“创园知识小问答”活动,凡回答正确的市民,均可领取一组创园楹联。(责任单位:市文联)

  (2)开展“创园”摄影比赛活动,组织征集拍摄创园图片,在公园、广场举办“创园”摄影展,评选优秀作品,并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文联)

  (3)围绕“创园”主题,创作书法、美术、剪纸作品,评选优秀作品进行奖励,优秀作品作为其他各项创园比赛活动奖品发放。(责任单位:市文联)

  (4)面向社会开展创园诗词征集活动,评选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并在此基础上举行创园诗词朗诵大赛。(责任单位:市文联)

  (5)开展“宿州创园之星”选拔活动,每月选出2-5名“宿州创园之星”,参与创园各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群众议事工作委员会)

  (6)在三角洲公园、新汴河景观带、宿州博物馆等处开设“宿州创园足迹”纪实展。(责任单位:市创园办)

  (七)创园进媒体

  1.活动主体

  各级媒体驻宿州记者站、市属各类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商业网站等。

  2.活动内容及形式

  (1)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2)发挥传统媒体作用。

  平面媒体:设置创园专版,宣传创园知识、跟进创园动态等。

  广播:定时播出创园主题曲、创园信息等;在合适频道增设栏目或在相关栏目内增加创园版块,充分利用广播互动强的特点,增强创园工作的社会影响。

  电视:一是设置“曝光台”。曝光创园工作中履职不力、行动迟缓、阳奉阴违的单位、企业;对毁绿、损绿行为进行曝光。二是在宿州电视台原有栏目的基础上,增设与创园有关的亲子节目,如《生活360》栏目的“爸爸妈妈我们出发”“快乐先锋”栏目等;可围绕创园举办“我为小树找个家”“创园全家行”等活动;加大“宿州创园之星”宣传。三是增加《直播宿州》、《宿州新闻联播》等新闻栏目对“创园全民行”系列活动报道频次和质量。四是策划、制作创园专题节目,如创园大家谈、创园访谈等深度访谈类节目,邀请权威人士、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创园之星、市民代表谈“创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发挥新兴媒体作用。

  网站:一是各官方网站首页设置创园宣传悬浮窗口(链接至http://www.ahszcg.gov.cn/topic/index/7);二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民间、商业网站(宿州论坛、乐活宿州等),在网站明显位置配有创园宣传标语或宣传画,网站首页设置创园宣传悬浮窗口(链接http://www.ahszcg.gov.cn/topic/index/7)。

  微博:一是利用“宿州发布”官方微博,定时、定量编发创园讯息(创园小常识、创园简讯、创园动态等一切与创园相关活动信息),并对微博发布员工作实施考核;二是充分利用其他影响力较大的微博平台,营造创园氛围。由市创园办集中供稿,各微博平台定时推送。

  微信:开通“宿州创园”微信平台并丰富其内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关注),发布创园信息,实行互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创园办)

  (4)其他媒介

  城区各围墙围挡绘制创园宣传画、标语;高速公路出入口LED屏播放创园宣传片、主题曲;高炮广告张贴创宣传画、标语;在公共自行车上设置创园标语、招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八)创园故乡情

  1.活动主体

  宿州籍在外人士及愿意支持宿州市创园工作的非宿州籍人士;宿州形象大使——中国青年女歌唱家陈思思。

  2.活动内容与形式

  (1)以全市小学生名义向“宿州形象大使---陈思思”发出邀请函,聘请陈思思担任“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形象大使”,为宿州创园发声、宣传。(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教育局)

  (2)在各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网站)、平面媒体(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统一发布“创园动员信”,对象为在外宿州籍人士及愿意支持宿州创园工作的非宿州籍人士,目的主要是号召他们用实际行动为宿州创园扩大宣传,增加影响,献计出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创园办)

  (3)授予为创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宿创业外籍人员 “宿州荣誉市民”称号;评选表彰一批为创园作出特殊贡献的外地宿州籍人士,并赋予其投资建设的园林绿地命名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创园办)

  三、组织领导

  成立“创园全民行”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并办公室主任。

  组长:赵琳

  副组长:解福来、曾超、邵迪、甘大庆、张杰

  成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埇桥区政府、共青团宿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直企业工委、市文明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社、市城管局、市创园办、市政府信息中心、埇桥区教育局

  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市城管局局长甘大庆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细化专项活动方案,并将方案于1月底前报市创园办(邮箱szcyb666@126.com),明确时间节点,保障活动经费;各新闻媒体要把“创园全民行”活动贯穿创园工作始终,创新报道方式,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市创园办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收集整理各类活动资料,发布、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二)多源筹措经费。

坚持“节俭创园”的原则,采取多元化的方式筹集活动经费。一是通过各责任单位自筹;二是进行市场化运作,组织企业或个人冠名、命名、赞助、捐献等形式筹措资金;三是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弥补经费不足。

  (三)注重督查奖惩。

创园工作督查组要把活动的督查纳入到重点督查工作中去,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活动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及效果进行督查;通过发送督查信息、督查通报、媒体公布等形式,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表扬与批评;系列活动结束后,对各责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