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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青年赵猛、董恭瑶荣获第21届“安徽五四青年奖章”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8-05-03 17:30:00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为树立和宣传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青团安微省委、安微省青联决定授予丁国亮等20名同志第21届“安徽青年五四奖章”、中科院合肥强磁场青年海归转化医学创新团队等5个青年集体第21届“安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其中,我市青年赵猛、董恭瑶荣获第21届“安徽五四青年奖章”。

 赵猛,男,汉族,1980年10月8日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函授学校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职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八中队副中队长。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潜心自学,总结出了“五个一”工作法,先后为群从做好事280余件,帮助近十名非法营运三轮车主找到工作,赢得群众的交口称赞。由于业绩突出,多次被新华社、安徽新闻联播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先后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十大爱民模范”; 2015年12月荣立个人一等功;2016年5月被宿州团市委授予第二届“宿州青年五四奖章”;2016年9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交警系统执法标兵”;2017年5月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2017年5月被人社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董恭瑶,男,汉族,1986年7月出生,群众,安徽省特殊中专学校毕业,大专学历,萧县白土镇人民政府、白土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少时患病落下肢体残疾,但他身残志坚,自尊自强,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尽力尽责,为扶贫攻坚工作、残疾人工作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董恭瑶在用他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基层残疾人工作的点点滴滴。2011年获得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颁发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获得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全市残联系统自强模范”;2016年获得安徽省组织部、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安徽省残疾人自强模范”;2017年获得宿州团市委、市青年联合会颁发的第三届“宿州青年五四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