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少先队宿州市委员会
宿青联〔2016〕12号
关于在城区开展“争当清洁小卫士”活动的通知
埇桥区团委、少工委,市直团工委,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倡导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争当清洁小卫士”活动。
一、活动主题
清洁家园,向文明出发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三、活动范围
城区各个学校团、队组织和团、队员
四、活动内容
各地各校要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发动基层团队组织普遍开展活动,组织和引导共青团员与少先队员广泛参与活动,每个团队组织要开展一次“争当清洁小卫士”主题团、队日活动和一次“我为美好家园做一事”志愿者活动。
1.开展一次“争当清洁小卫士”主题团、队日活动。组织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展开讨论,讲述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一些不文明的行为,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对我们生活的影响,从小培养他们的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2.开展一次“我为美好家园做一事”志愿者活动。发动广大团队员志愿者,在周末的时间,走向街头、公园、广场和美好乡村,捡拾垃圾,打扫卫生,开展清洁环境活动,积极做好社会公众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唤醒全社会的文明意识。
五、活动要求
开展“争当清洁小卫士”活动是建设美丽宿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发动,让每一名共青团员与少先队员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切实增强文明意识。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少先队宿州市工作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