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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献沃土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村官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5-03-24 16:29:18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县区团委、选聘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和《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官创

  业兴皖富民行动的意见》(皖青联〔2013〕19号),根据2015年度大学生村官工作要点要求和皖青联〔2015〕10号文件精神,团市委和市选聘办决定共同开展“青春献沃土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村官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至4月

  二、选拔标准

  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作风扎实、联系服务群众和示范带动创业实绩突出、群众口碑好、表达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组建“青春献沃土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村官先进事件迹报告团,赴高校和县区开展巡回宣讲活动。

  三、组织实施

  1、县级推荐。3月19日前,各县区团委、选聘办要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或根据大学生村官平时表现确定2-4名优秀大学生村官作为推荐对象,以县区为单位,向团市委、市选聘办上报推荐人选、《“青春献沃土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村官先进事迹宣讲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电子档、纸质档和推荐人选的演讲稿。团市委联系人:丁锋,3038332,邮箱402556527@qq.com;市选聘办联系人:徐心宽,3054328。

  2、市级选拔。3月23日前,市团委、选聘办联合组织开展一次以“青春献沃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大学生村官演讲比赛。通过演讲比赛选拔组建市级“青春献沃土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村官先进事迹宣讲团。宣讲团人数5-7人,适时赴高校、县区开展宣讲活动。并择优推荐2-3名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省级选拔。

  四、相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县区团委、选聘办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精心组织,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2、营造氛围。要做好宣讲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大学生村官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3、加强协作。各县区团委在上报推荐人选前,要与县区选聘办充分沟通、认真研究,确保把本县区最优秀的大学生村官推选出来。

  附件:“青春献沃土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村官先进事迹宣讲团成员推荐表

  宿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到村任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