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市直团工委,市开发区团工委、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团工委:
现将《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指导大纲>的通知》(皖青办〔2014〕40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指导大纲》的通知
共青团宿州市委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