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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大学生“圆梦宿州”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5-06-26 09:18:23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高新区,宿马园区党工委,市管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精神,抓好宿州籍大学生的培养引进工作,激发在宿大学生创业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健康成才的良好氛围,鼓励更多地大学生回宿州创新创业,共同为推动宿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举办宿州大学生“圆梦宿州”系列活动。现将《宿州大学生“圆梦宿州”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10日

  宿州大学生“圆梦宿州”系列活动

  人才是宿州转型升级的最基本动力。当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人才需求期,十分渴求各类人才来宿发展立业。这次活动主要以在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宿州籍在校大学生为重点活动对象,发挥他们“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作用和“血缘、地缘、业缘”的社会网络功能,宣传宿州,推介宿州,动员吸引国(境)外、省外、市外宿州籍(包括籍贯或出生地为宿州,在宿州工作、学习或生活过以及与宿州有密切联系的)优秀人才回宿投资兴业、创新创业、回乡就业,共同为推动宿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11日至2015年2月26日

  二、活动内容

  (一)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

  1.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含博士、硕士、学士和大专),特别是在企业工作的领办或创办各类企业成功者或在用人单位工作成绩比较显著者。

  2.

  (1)热爱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心。

  (2)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能立足本职,发挥专长,爱岗敬业,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受到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的重大奖励(包括立功、授奖等)。

  (3)工作一年以上,所领办、创办企业经营良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并带动他人就业,业绩突出,能带领企业团队在市场竞争中取得较快发展,其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3.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2014年11月11日—11月30日)

  由各县(区)、园区、市管企事业单位按照辖属关系组织填报申请材料,并将候选人及候选单位(经初选后)相关评审材料加盖主管单位公章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

  第二阶段:初评阶段(2014年12月1日—12月20日,活动评审委员会组织)

  活动评审委员会采取资格审查和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赛人员进行评审,最终评出3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网上评选阶段。

  第三阶段:网上评选(2014年12月21日—2015年1月20日)

  在“宿州人才工作网”上搭建宿州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子网页,对优秀大学生个人进行图文并茂地介绍宣传,通过互联网开展投票评选活动。同时对投票网友开展网上抽奖活动,提高网友参与投票的积极性。网上评选结束后,由市人才办统计票数并报组委会审定,按票数高低评选出20位优秀大学毕业生。

  4.

  (1)各县(区)、开发区、园区、市管企事业单位参照活动《实施方案》,自行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进行初选。各县(区)推荐候选人10名、各开发区、园区推荐候选人5名、市管企事业单位推荐候选人1名参加宿州优秀大学毕业生初评。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组织初选,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和时限,积极做好推荐人选上报工作。

  (2)被推荐人选要提供所在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各类认证及获奖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被推荐人选及机构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和最能反映创业就业情况的照片3-5张。推荐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附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照片应真实清晰,适合网页宣传。推荐表的文字版和电子版以及照片的电子版报送到市人才办。

  (4)结合宿州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开展,市人才办面向全市征集优秀大学毕业生创业典型代表、先进事迹等,通过宿州广播电视台、《宿州人才工作网》、宿州论坛、土豆、优酷等视频门户网站发布宣传,并在以后的优秀毕业生引进、家乡参观等活动中播放宣传。

  (二)征文活动

  1.

  征文主题可围绕近些年来我市在城市建设、产业布局、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新做法、新政策、新成就。积极倡导在校求学宿州籍大学生颂扬宣传宿州,畅想憧憬未来;在宿工作的大学生基于自身在宿州创业就业情况说变化,谈感受,谋发展;参加首届宿州籍大学生暑假家乡行活动的大学生根据活动内容畅谈参观感受,抒发参观感悟等。同时参加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和征文活动的人员,其征文稿件将优先评选为征文获奖文章。

  2.

  (1)征文体裁不限。

  (2)字数不少于800字,诗歌除外。

  (3)内容积极乐观,传播正能量。

  3.

  (1)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zzzbrcb@126.com,主题请注明 “圆梦宿州”征文。

  (2)来信请寄: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政务中心主楼746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收),邮编234000,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圆梦宿州”征文字样。

  4.

  (1)活动时间

  征文投稿时间截止到2015年2月15日。

  (2)活动宣传

  制发宿州大学生“圆梦宿州”征文活动通知,通过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宿州政府网、宿州先锋网、各高校网站(论坛)、QQ群、微信群、微博等方式积极宣传,激发投稿热情。

  (3)稿件评选

  由市人才办组织有关专家评选稿件,并择优选出一批优秀稿件通过拂晓报开辟专栏刊登。在刊登结束后对全部稿件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拟打算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项设置根据实际投稿数量,获奖人数可酌情缩减)

  三、表彰奖励

  由市委组织部于2015年2月份择日举办宿州大学生“圆梦宿州”系列活动表彰会。对创业优秀个人颁发“宿州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励,对征文活动获奖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具体奖品和奖金数额另定。同时组织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社和电教中心积极报道宣传,扩大此次活动影响力。

  附件1:宿州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报名表

  2:宿州大学生“圆梦宿州”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附件1

  宿州优秀大学毕业生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出生年月

 

企业名称

 

工商执照号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联系电话(手机)

 

企业地址

 

企业电话

 

创业事迹详细介绍(1500字左右)

 

 

 

 

 

 

 

 

 

(可另附页)

拥有专利数及专利技术或成果介绍

 

 

 

 

 

 

参评感言(500字以内)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宿州大学生“圆梦宿州”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任:

魏建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副主任:

解福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德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兼)

王福京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党委书记

武华峰    拂晓报社总编辑

朱新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挂)

高贵和    团市委副书记(挂)

成  员:

刘  伟    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纵兆迎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人事科长

凌  峰    宿州学院团委副书记

侯立芬    市人才办副主任

周  瑜    团市委组织联络部副部长

郭卫东    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

谢文东    拂晓报社政教部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侯立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