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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宿州市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宿州市委   更新时间:2015-06-26 09:17:27   点击:0次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团县(区)委,市直团工委,市开发区团工委、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团工委: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全市青少年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找准青少年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提高全市青少年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团市委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宿州市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课题研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课题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前期报送选题的个人可作为课题研究负责人,并组建研究团队申报研究课题。

  2、申报人参考团市委发布的《2014-2015年度宿州市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围绕本单位、本系统和本行业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实际开展研究,也可大胆创新,选报更广范围、更高质量的具有实践意义的课题。

  二、申报步骤

  1、申报人填写《2014-2015年度宿州市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请书》,于12月20日前报团市委并同时提交电子档,申报全市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年度立项课题。

  2、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课题。

  3、团市委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立项的课题进行评审,公开、公平、公正选定立项课题,并于1月12日之前将确定的立项课题通知有关申报单位和个人。

  三、进度和质量管理

  1、课题立项后,团市委将对重点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进行中期管理,定期通报项目执行情况;对一般课题的进度检查,团市委可委托相关县区团组织组织实施。

  2、课题主持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领导以及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确保课题进度。对未能按照要求和质量开展的已立项课题,由团市委提出整改建议,仍无改善的可书面终止该课题。

  3、凡立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均不得擅自对其加以变更或推迟结项时间。如确有必要,必须向团市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成果评审

  各立项课题组(或个人)应按照规范格式提交最终成果,于2015年4 月30 日前连同WORD 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团市委,由团市委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验收评审,并从中评选产生相关奖项。

  五、课题结项

  对通过评审的研究课题,经团市委审定后予以结项,并下结项文件或证书。

  六、成果运用和奖励

  1、对评选出的优秀理论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遴选优秀理论成果适时结集成册;

  3、对组织有力、成果丰富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

  附件1:2014-2015年度宿州市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2:2014-2015年度宿州市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